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报送“十五五”专项规划、行动计划和院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辑:刘南 | 发表日期:2025-06-20 | 点击数:

相关单位、部门

为有序推进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金院字〔2025〕36号)要求,现就相关单位、部门报送“十五五”专项规划、行动计划和院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类规划牵头(负责)单位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部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篇幅1500-2000字)。方案内容需全面、详实,包含以下板块:

1. 指导思想:明确以国家战略方针、教育政策为指引,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确定规划编制的思想遵循。

2. 基本原则: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等原则,确保规划编制路径清晰。

3. 组织架构:明确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专项工作组等人员构成及职责分工,保障编制工作高效推进。

4. 基本内容:明确规划编制思路及重点任务。

5. 时间进度:对照学校方案部署,制定分阶段、分步骤的编制计划,明确关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

6. 工作要求:提出保障规划编制质量和进度的具体措施与要求。

各类规划牵头(负责)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增设板块。

二、报送要求  

1. 强化协同联动:各规划牵头部门要提高站位,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院部的沟通协调,强化协同合作,凝聚工作合力。

2. 加强调查研究:要对标兄弟高校,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全面开展调查研究,确保方案贴合实际、科学可行。

3. 规范编制格式:参照《XXXXX编制工作方案》模板(详见附件),规范方案框架、内容表述及格式排版,确保方案规范、严谨。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类规划牵头(负责)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合作规划处(行政楼404办公室),纸质材料需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同意,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电子材料同步发至合作与发展规划处邮箱(ghc@jit.edu.cn)。

联系人:庞海燕,联系电话5012;石宁宁,联系电话2746。


                            合作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