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我校获批的2020年度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专项资金已经全部到位,请各相关学院、部门抓紧时间执行。根据设备采购合同,加快落实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验收和入库工作,并在财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付款工作。2020年各专项项目须在2021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设备处、财务处、招标办和合作规划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将组成工作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项目逾期未完成,市财政将收回专项资金,不予返还,请各相关学院、部门予以重视,加快推进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合作与发展规划处
2021年5月8日